养殖专业合作社应发挥好聚合效应 |
作者:人力资源部 时间:2014-09-23 |
养殖专业合作社是几年前提出来的一个概念,实际上正大集团30多年前在泰国就已经广泛进行相关领域的实践,把无地耕种的农民组织起来,通过政府的政策支持,银行的金融支持,发展农民组织养殖畜禽水产或者种植蔬菜水果,让农民脱贫致富。但在中国,目前更多的是形式上的组织,没有合作社的实际权责和发挥合作社的聚合作用。 在欧洲、美国、日本等国家,也有类似性的农民组织,如农会、协会等,但欧美的组织形式更像一种企业联合体,在农民组织内部几乎涵盖产业链的全部。美国农民不论经营规模大小都叫农庭农场,农民就叫农场主。农场主合作社除生产中的基本环节主要由农场主来完成外,其余产前、产中和产后服务,都是通过一个或几个合作社按照章程规定来完成的。盈利按照章程规定进行分配,这种合作社大多属于横向一体化模式,即同类项目合作、同类项目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。 在中国刚刚兴起的农民合作社尽管不尽完善,但也是有益的探讨。如果养殖合作社要健康经营,把优质的兽药产品纳入垂直的一体化经营体系是很有必要的。中国的养殖专业合作社要想摆脱目前空有虚名的局面,有几件事情是必须要做的。第一,优质的育种企业是优良品种的基础;第二,优质的饲料企业是营养全面的保证;第三,优质的兽药企业是食品安全的前提;第四,优质的食品企业是市场风险的港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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